索赔动向:祥源文化案索赔时效已不足100天,请投资者注意索赔进程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曾经在2017年8月4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另外到目前为止,全部索赔款项均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大部分已经到位。 由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故而本案诉讼时效在2021年4月16日即将届满,因此,尚未进行起诉的投资者,需要抓紧准备诉讼材料,在诉讼时效期满前提起诉讼,否则将自动丧失胜诉权,导致无法挽回您的损失。 胡博晨律师在次提醒您,准备索赔的投资者不要错过最后的赔偿机会,在诉讼时效截止前尽早提交立案材料,律师将在2021年4月1日后停止接收祥源文化投资者索赔材料,请广大投资者安排好索赔进程。 附:“祥源案”大事件记 1.2016年12月23日,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龙薇传媒转让其持有的18,500万股万家文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29.135%,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05,99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 2. 2017年2月28日,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3.2017年4月1日祥源文化终止了收购事项,并表示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赵薇也成功收回提前支付的2.5亿元的股份转让款。 4. 2017年11月9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5.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作出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等警告、罚款及市场禁入的处罚决定。 6. 2019年1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做出17份《民事判决书》,对17名自然人股民起诉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合计48万元,赵薇对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随后对500多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7.2019年8月,祥源文化、赵薇对一审判决不符,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8.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祥源文化、赵薇的上诉申请。 联系方式 胡博晨律师 微信:15620198960 【版权声明】本文图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律师风采 擅长领域:股民维权、证券虚假陈述、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执业理念:做律师、先做人。 咨询电话:15620198960(可加微信) 电子邮箱:jslshbc@126.com “博无止境,术有专攻”。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依法审批成立的合伙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涉外诉讼与非诉业务领域均有突出业绩,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多领域、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如有需要,咨询本所电话: 022-59189901、1338906812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广开四马路地铁站B、C)格调大厦205室,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