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龙(603779)
索赔预征集公告
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或可参与本次索赔: 1.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买入ST威龙(603779),并在2019年10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20年9月4日之前买入ST威龙(603779),且在2020年9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区间以实际违法事实为准)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联系我们,进行案件索赔预登记,并由律师指导准备相应索赔材料。 律师费用: 考虑到投资者已经收到巨大损失,我们将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即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以此把您的诉讼成本降到最低。 维权详情可见: 胡博晨律师网 http://www.hubochenlawyersteam.com/ 新浪微博:胡博晨律师https://weibo.com/hubochenlawyer/home?wvr=5 新浪博客:胡博晨律师http://blog.sina.com.cn/u/5649018897 联系方式: 胡博晨律师(微信:15620198960) 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2楼205 联系电话:15620198960或(022-59189901) 邮编:300102 电子邮箱:jslshbc@126.com 本公告所述仅为初步索赔条件,具体索赔条件以证监会后续处罚内容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图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律师风采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部长、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办理的案件曾被《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工人报》、北方网等多家报刊媒体报道。并多次做客天津广播电台“法制纵横”、“法制辩论会”等栏目,通过电台为听众解答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擅长领域:股民维权、证券虚假陈述、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执业理念:做律师、先做人。 咨询电话:15620198960(可加微信) 电子邮箱:jslshbc@126.com “博无止境,术有专攻”。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依法审批成立的合伙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涉外诉讼与非诉业务领域均有突出业绩,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多领域、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如有需要,咨询本所电话: 022-59189901、1338906812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广开四马路地铁站B、C)格调大厦205室,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