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专荣誉||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当选天津仲裁委仲裁员、接受天津仲裁委仲裁员培训
经天津仲裁委会议审议决定,新一届仲裁员的聘期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止。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利华、创始合伙人王景占,当选天津仲裁委新一届仲裁员。
宋利华律师的专长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等。
王景占律师的专长领域为:国际贸易及海商、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
天津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5年9月28日成立的我市对经济纠纷进行仲裁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天津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申请,对发生在经济、技术、房地产交易、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建设工程、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海商等方面的纠纷进行仲裁。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裁决案件。仲裁庭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公平合理地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程序简便,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2024年3月29日,我所宋利华律师和王景占律师参加了为期2天的新聘仲裁员培训班。此次仲裁员培训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委员杨涛,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陈耀东等相关专业人士,分别就“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专业培训”、“仲裁案件审理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适用”等主题进行了培训讲演。本次培训活动,专家授课精彩纷呈,课程内容丰富,参与培训律师深感受益匪浅,此次培训对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所很荣幸有两位律师成为天津仲裁委新一届仲裁员,为天津经济发展、天津法治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