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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景占、胡博晨律师参加天津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第二期培训班
分类:博专新闻 发布时间:2018-06-01 09:52:46
本所讯 近日,由天津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天津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第二期培训班活动,于2018年6月1日在滨海新区胜利宾馆正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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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讯 近日,由天津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天津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第二期培训班活动,于2018年6月1日在滨海新区胜利宾馆正式召开。

  我所副主任、涉外业务部长王景占律师,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部长胡博晨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研讨。针对该议题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张卿法官未参会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集中打击的犯罪种类、犯罪组织的特性以及犯罪组织的经济特征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明确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的裁判标准。

  与此相配套的,本次会议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常见风险,也在此进行了强调和提示。主要体现在: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实习人员申请执业面试以及“两会”精神与宪法宣讲等方面。

  会后,参会人员分四组进行了专题研讨,我所王景占、胡博晨律师也相继发表了讲话,针对新形势下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党员律师对于党中央新政策的理解发表了相关意见。

  经过本次培训,博专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明显体会到自己在理论基础、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以及大局意识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相关政策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能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