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专快讯||重罪改轻罪,犯罪数额减少百万余元,我所代理刑事案件取得良好结果
2018年1月,B某因“一房多卖”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金额220多万元,后B某家属找到我所王佳律师、于倩律师作为B某的辩护人,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后,即提出:B某涉嫌犯罪不应认定为处罚较重的诈骗罪,而应认定为处罚较轻的合同诈骗罪;B某涉嫌犯罪的事实中部分事实不应作为犯罪论处,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最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采纳辩护律师部分意见,将罪名由诈骗罪改为合同诈骗罪,法院经过依法审理,采纳辩护律师其余意见,将犯罪金额由220多万元减少为90余万元,减少近130万元,同时也将B面临的刑期由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降低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程度维护了B某的权益。
法律小贴士:
根据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犯诈骗罪,数额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5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合同诈骗罪,数额2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