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专快讯:“调解婚姻家庭矛盾,护航平安美好生活”,博专人在行动
本所讯:南开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仪式于2019年12月17日下午在南开区养老中心会议室举行。天津市妇联、南开区妇联及南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成立仪式上,组织者公布了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名单及受聘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的律师名单。其中,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为南开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长虹街道联络处,我所宋利华、胡博晨、王景占律师受聘为南开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是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根据该法,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基础作用,******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家庭和睦幸福,市妇联、南开区妇联及南开区司法局积极推动南开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已经卓见成效。此次,我所律师加入南开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队伍,是博专律所积极相应国家号召,以自身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的表率。我所受聘为调解员的三位律师,都是中共党员,将会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立足岗位,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践行者。我所律师将会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新思路、新方法,为群众家庭美满、婚姻幸福出谋划策,为群众提供多方位法律帮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