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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作者:胡博晨 时间:2021-05-25

易见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近日,在继公司年度报告难产之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514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中证调查字2021030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继而引发了热议。

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胡博晨律师在此提醒您: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21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易见股份(600093)并受有损失的投资者可联系“胡博晨律师网”参与索赔登记。(具体索赔区间以实际违法事实为准)。

 

遭遇频繁高管变动

据公开资料显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00093)原名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6月23日,是一家专注于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的上市公司。

然而作为国内的“区块链龙头股”自进入今年以来却遭受了频繁的高管变动。2021 年 1 月 5日,公司董事长阚友钢因身体原因辞职;随后,2021年3月11日,公司董事、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冷天晴因个人原因辞职;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总裁吴江辞职;2021年4月28日,公司财务总监肖琨文因个人原因宣布辞职。2021年5月20日,公司再次收到独立董事高巍、刘譞哲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务的书面报告。

 

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就在财务总监辞职当日,公司发布《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因公司多项会计科目函证回函比例较低,部分回函比例未达函证总金额 20%,导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度未达预期,可能存在无法在 2021 年 4月30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风险。且可能涉及业绩下修,存在发生重大亏损的可能性。

公告发布后迅速引起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重视,于当日发出问询函要求易见股份:尽快核查并说明目前未收到函证回函的具体会计科目、涉及金额及占比情况、形成原因、业务背景和主要责任人,是否存在内控重大缺陷和财务真实性问题;审慎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尽快明确业绩下修的具体情况等。

2021年4月30日,易见股份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21 年一季报,公司股票将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而若公司在停牌 2 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监会实施监管升级

由于被证监会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说明公司在此前的信息披露中可能存在相应问题,其实早在去年的11月、12月,四川证监局就曾分别对易见股份以及负责易见股份审计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下达警示函。四川证监局认为,易见股份存在明显的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

根据后续的调查情况,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易见股份若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那么,投资者是可以以此为由向其主张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的,具体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等。

同时在全国贯彻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的背景下,证监会将会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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